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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北省高等学校科协组织建设工作指南(暂行)

时间:2017-11-01 326

一、高校科协成立条件

1、高校须经教育行政管理部门批准成立;

2、拥有一定数量科技工作者,能独立开展工作和活动;

3、高校须承认《中国科学技术协会章程》,高校党委同意成立高校科协组织;

4、有高校科协筹备部门和筹备工作联系人;

5、有高校科协章程;

6、有一定数量的个人会员和团体会员;

7、有高校科协组织的基本构架,如全委会、常委会、秘书处等;

8、具备独立负责地开展科协工作的条件,如有办公地点、专兼职工作人员、专门工作经费、明确职责等;

9、拟任主席一般由高校领导或知名专家担任;

二、成立高校科协程序

(一)申请成立高校科协工作流程图

高校党委同意→向省(市)科协咨询→依条件筹备→向省(市)科协申请成立→省(市)科协审查同意→高校党委下发批准成立文件→召开成立暨会员(代表)大会→向省(市)科协报备

(二)向省(市)科协提出成立申请需提交资料

1、申请成立科协组织的报告;

2、高校基本情况说明;

3、高校科协章程(草案);

4、高校科协成立大会筹备情况说明;

5、高校科协领导机构设置情况说明;

6、高校科协办事机构设置、工作人员、工作场所、经费来源等情况说明;

7、其他有关材料。

(三)高校科协名称

高校科协名称以“高校全称+科学技术协会”组成,简称为“高校简称”+“科协”二字组成。

三、高校科协换届工作流程图

召开高校科协委员会(或常务委员会)研究换届事宜→报高校党委同意→组织实施换届筹备工作→召开会员(代表)大会→向省(市)科协报备

四、高校科协主要负责人变更登记工作流程图

届中变更主席、秘书长等主要负责人→需经高校党委同意→高校科协委员会(或常务委员会)审议通过→向省(市)科协报备